<%@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北方重工沈阳矿山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www.symmc.com
|| || || || || || ||
 



 

 

合资合作项目 | 优惠政策
 
   
   
 
 
             (2002 年6月19日)

   为了落实市委关于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合署办公的决定,加快铁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的步伐,特制定合署办公后享有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行政管理权限问题。合署办公后的行政管理机构享有市级政府的管理权限。

  二、关于土地管理权限问题。同意成立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享有区域内土地出让审批权,并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备案;享有土地出让金收益和配套费的支配权。区域内城市建设与管理资金自筹。

  三、关于财政管理权限问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政策不变;铁西区在保持2001年财政基数不变的前提下,增量部分全部留给该区。

  四、关于规划管理权限问题。享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权限。

  五、关于社会保障问题。国家和省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失业并轨,以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政策及指标,要向铁西区倾斜。

  六、关于市属企业管理问题。除少数企业集团外,驻铁西区的各类市属企业全部转到区管理。

  七、凡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政策。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具体政策包括:

    1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 10 年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产品出口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凡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从纳税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5年,其后减半征收3年。

   4 、外商从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开发区的其他企业,经营期在5年以上的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税款。

   5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6 、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先进技术的,经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

   7 、外商从企业税后分得的利润汇出中国境外时,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8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中国境内半成品、料件到区内经实质性加工,并增值在20%以上出口的,可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商品免征关税。
  
   9 、199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税率为零。

   10 、从事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批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比生产性企业更优惠的待遇。

   11 、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发区征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3个月内一次缴清的,给予适当减收的优惠待遇。

  投资者还可同时享受国家、辽宁省、沈阳市及开发区的各项优惠待遇。

 

 
 
 
 
   
   
 
 
 
 
 
 
 
 
 
沈阳矿山机器厂
电话:024-88718536;024-25636733
手机:18041346350
传真:024-88718536 邮箱:sksb88@163.com
 

        
Copyright © 2004 版权所有 北方重工沈阳矿山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